河北法制报讯 (杨银燕)河南省安阳市一男子跨省来到邯郸,专挑在建小区工地入手,盗窃小区室内穿墙电线。近日经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违法所得予以退缴。
曾在建筑队干过活的张某,知道铜电线可以卖高价钱,于是动起歪心思,决定去小区工地盗窃室内电线来挣钱。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张某从安阳来到邯郸市峰峰矿区一在建小区,撬开楼内房屋门,将墙内电线扯出并带离,共计盗窃110户室内电线。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张某来到磁县一在建小区,使用同样方式,共计盗窃64户室内穿墙电线和8间门面房内穿墙电线。经价格认证,张某盗窃的电线价值人民币101247元。
磁县检察院认定,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未入住小区室内电线,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法院采纳了磁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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