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赵金 张纪)农民工盗窃工地铝制模板卖钱,回收站老板大胆收购,然而天网恢恢,双方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农民工李某早前在保定市莲池区某工地做建筑工人。在工地打工时,李某发现施工队对工地的铝制模板管理较为松散。李某离开工地后,因生活困难,便产生盗窃铝制模板卖钱的想法。2022年5月10日至5月24日期间,李某联合同村村民王某、张某,多次驾驶电动三轮车至莲池区某工地,将铝制模板扔出后装在车上运走,卖至郭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之后,李某等人再一次盗窃铝制模板时,被工地保安人员当场查获。
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废品”,郭某虽感觉到异样,但为获利仍心存侥幸,多次收购李某的铝制模板,并将其“改头换面”后高价转卖牟利。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进行了重新鉴定。经查实,李某、王某、张某共计盗窃10多次,盗窃铝制模板5500余公斤,非法获利52000余元。
案件审查完毕后,莲池区检察院依法向莲池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8月,莲池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王某、张某、郭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形,最终以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郭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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