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5日
第08版:法苑播报

深州法官耐心释法

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

河北法制报讯 (郗聪聪)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受害人家属当场拿到7万元赔偿款,双方矛盾就此化解。

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深州市陈官屯村某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保衡线丁字路口处向南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驾驶轿车的蔡某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宋某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驾驶轿车行经此处,与已发生事故的蔡某的车辆相撞,后又与屠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深州市公安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上述事故为两起交通事故,第一起事故中宋某负主要责任,蔡某负次要责任;第二起事故中刘某负全部责任,蔡某、屠某不负责任。经查,蔡某驾驶的轿车登记所有人为蔡某某(二人系父子关系),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

事故发生后,宋某家属认为涉案车辆车主是蔡某某,其应负连带赔偿责任,经与蔡某、蔡某某多次协商,双方未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故宋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蔡某、蔡某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冯伟艳仔细审查案件材料,认真分析案情,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充分了解原、被告矛盾症结。经了解,蔡某、蔡某某父子俩的车辆只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事故赔偿金额较大,二人生活拮据,经济困难,所以希望法官能为原、被告双方主持调解。

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冯伟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一方面,她耐心安抚受害人家属的情绪,另一方面,耐心向被告讲解交通事故的赔偿依据和标准,结合案情释法明理,除了在法律层面向当事人释法,还在情理层面对他们加以开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二被告于当日到银行取了7万元现金交给原告。至此,该场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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