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许志伟)近日,饶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案件由饶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孔维国担任审判长依法审理,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出庭支持公诉。
经查,2022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将携带的10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后他人利用部分银行卡实施网络诈骗犯罪,宋某因此获利1000余元。经查,该涉案银行卡银行流水金额累计达人民币25万余元,其中被诈骗资金8万余元。
庭审中,张健宣读起诉书,并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就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孔维国依法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庭审过程严谨规范,庭审程序流畅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两长”同庭履职,是饶阳县法检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了严厉打击“帮信”等新类型犯罪、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的引领示范作用。饶阳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审判团队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升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