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日前,高速交警围场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小型蓝牌货车载货明显超出货厢限定范围,于是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所装载的PVC管超出货厢长度要求近1.5米,且捆绑并不牢固,行车过程中PVC管很容易从货厢脱落到路面,影响其他车辆行车安全。经过民警批评教育,该车驾驶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货车载货对于长宽高都有限定要求,不能超出车厢范围,否则在行车过程中会因转弯视线盲区等对其他车辆造成安全威胁。行驶前要对货物捆绑牢固,防止行车过程中掉落影响道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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