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慧娴)“法官,他们都拖了两年多了,拖到我老伴都去世了也没给我解决!”近日,在遵化市人民法院平安城法庭,60多岁的原告赵某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不满。
2021年8月,原告赵某的丈夫许某在木材厂工作时,被齐某驾驶挖掘机撞伤。经鉴定,此次事故造成许某一级伤残。经查,被告田某和王某合伙经营挖掘机业务,齐某系二人雇佣的司机。事故发生后,被告方支付了许某部分医疗费用,但未能完全赔偿许某的损失。许某伤后呈植物人状态,直至今年9月去世,双方也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赵某遂将被告田某、王某、齐某诉至遵化法院。
受理案件后,原告向平安城法庭提出了鉴定申请,法官周新成了解到许某遗体尚未火化,每天冷冻费尚需几百元,且司法鉴定报告出具日期无法确定,给当事人增加了经济负担。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周新成从原、被告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讲明事实依据,阐述利害关系。最终,经过两次开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齐某补偿原告赵某损失4万元并当庭履行,被告田某、王某先行赔偿原告赵某经济损失18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余款16万元约定于2024年5月1日前付清。至此,一场耗时两年的侵权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