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郭腾旭)10月8日,赤城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恢复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2年10月,王某、王某明在赤城县东万口乡某村自家承包地挖坑栽桩时,因地界归属问题与相邻耕地所有者李某、韩某发生口角并引发打斗。经鉴定,李某、王某明伤情属轻伤二级。2023年7月,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及李某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李某、韩某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该案是一起由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典型案例,当事人既是被告人,也是被害人,且系同村村民,又有亲属关系。为更好地化解矛盾,刑庭庭长刘勇多次利用周末时间到案发地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和村干部商讨调解方案,积极和被告人家属进行沟通,就案件的性质、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向双方说明情况,使双方都有了和解的意愿。在此基础上,刘勇又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就其违法情节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了细致的疏导,使王某及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愿意配合法官进行刑事和解。
10月8日,赤城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长刘勇因势利导,在庭前、庭审和休庭过程中倾力调解,使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经过8小时的审理,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顺利达成和解,王某于当天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全部履行,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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