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
第04版:民生

为争房屋征收补偿母子、兄弟反目

沧州两级法院合力化解一起行民交叉案件

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郭雅娴 记者 陈兆扬)“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不厌其烦地为我们做思想工作,我们这官司还不知要打到什么时候。”近日,在黄骅市人民法院和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联手努力下,一起矛盾尖锐、行民交叉的案件成功化解。拿到和解协议书的那一刻,当事人王某和张某乙母子俩都激动不已。

王某与张某甲、张某乙系母子关系,三人原为黄骅市某村村民。1991年,王某与其夫张某向村集体申请了一块宅基地,并建房居住。1993年,张某突发疾病去世。当时,该房屋未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其后,王某带次子张某乙改嫁至别村生活。案涉房屋由张某甲一直居住至今。2021年,案涉房屋位于老自来水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在征收过程中,征收实施单位以一直在该房屋居住的张某甲为被征收人,与张某甲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金额103万余元。

王某与张某乙得知该情况后,便找到张某甲与其协商,提出被征收房屋在张某过世后未予分割继承,他们母子均为该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应对房屋享有一半产权。现房屋被征收,也理应对补偿金额享有相应的权利。而张某甲听此,却表示不同意分割补偿金额。王某无奈,于2021年底,将张某作为被告向黄骅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对案涉房屋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或置换房屋享有50%的份额,但随后不久,王某又撤回了起诉。

2022年5月,王某又与张某乙作为共同原告,以征收实施单位为被告,以张某甲为第三人向黄骅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征收实施单位与张某甲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

黄骅市法院行政庭法官戴军接手此案后,经审阅有关证据材料发现,该案系行民交叉案件,其根本症结在于一个“钱”字。于是,戴军便多次组织原告母子和第三人张某甲交换意见,就数额进行调解,但最终均以失败告终。其后,案件经开庭审理,认定张某甲无相关证据证实其为该房屋的完全权利人,而被告征收实施单位在与张某甲签订协议时,也未向村委会核实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法院最终依法判决确认被告征收实施单位与张某甲签订的协议违法。

一审判决后,张某甲不服,随即上诉至沧州市中院。二审法官石春玲经审理认为,彻底解决该案最好的办法还是做调解工作,一轮轮的诉讼只会增加当事人无尽的诉累,损伤本就脆弱的母子亲情,同时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石春玲于是和戴军取得联系,共同就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数额,依法、依理、依情做化解工作。同时,邀请王某与张某甲所在村干部参与,一面劝说张某甲放宽眼界,调高姿态,珍惜金钱买不到的母子情和兄弟情;一面劝说原告母子,改嫁后有了新的家庭和新的生活环境,缺少了对张某甲的关爱,在房屋补偿款的数额上应适当地做出让步,否则,牺牲亲情换回金钱也会得不偿失。在一次次锲而不舍的劝说和调和下,双方终于表示各退一步。

随后,在两级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王某、张某乙与第三人张某甲双方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张某甲将38万元打入张某乙账户,王某和张某乙撤回了上诉申请书。案件至此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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