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男子意外坠井引纠纷法官厘清责任促和解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刘子轩)一男子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坠入一处正在施工的污水管道排污井受伤住院,承建方却不愿意赔偿……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本着为双方当事人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为出发点,细致耐心做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当事人因地面、地下施工意外坠井责任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何某骑电动自行车不慎掉入某村村南公路上一处污水管道排污井内,导致受伤和衣物、电动自行车等财物损坏。原告何某发现,其坠井处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围栏,没有警示灯,亦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近日向深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案涉污水管道排污井承建方某公司赔偿其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新娟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情,但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为详细了解案情,推动双方和解,法官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抽丝剥茧寻求事实真相,并努力促使双方达成调解。随后,承办法官又通过电话沟通、面谈等多种方式多次调解,但双方当事人仍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案件如期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并且原告申请了4位证人出庭作证,被告申请两位证人出庭作证……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急于出判,而是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原告何某受伤住院,但生活仍要继续,得到较多赔偿是他的最终目的。被告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漏洞,具有一定的过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详细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张法官将法理、情理充分融合,耐心细致地为原、被告讲明应承担的责任,继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后调解。

最终,在张法官的耐心引导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被告某公司赔偿原告何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5万元。至此,该起因地面、地下施工意外损害责任纠纷案得以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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