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翟杰)近日,昌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找准问题症结,释法说理做调解,最终成功化解系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情。
“逾期这么久,必须按照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 8月初,昌黎县某小区有业主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受疫情影响导致施工延迟,这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应该给予宽限期。”开发商则这样表示。这起案件的背后,是开发商因疫情缘故迟延施工的实际困难和业主苦苦等待交房的焦虑心情。
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周志玮审查发现,该小区有400户业主打算起诉开发商,业主与开发商对小区建设受疫情影响程度、逾期交房时间长短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鉴于案件牵涉广大业主切身利益,周志玮综合分析研判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调解,引导当事多方换位思考。最终,400户业主答应选出代表,只起诉两起案件,其他业主则按例执行。
法官围绕不可抗力规则、双方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进行释法说理。但是,双方仍有分歧,沟通并不顺畅,调解陷入僵局。
庭审后,周志玮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业主,并面对面沟通案件事宜,认为该案的矛盾环环相扣,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关键环节,平衡各方利益,才能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调解过程中,周志玮详细解释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充分利用诉讼风险告知、心理干预、案例引导等方法一次次开展调解工作,不遗余力地劝导双方要以和为贵。最终,双方当事人代表均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至此,多起涉房地产纠纷得以一揽子化解。
“开发商逾期交房,我们多次寻求沟通无果,才无奈起诉的。承办法官为保障我们的权益日夜奔波,我们很感动,也愿意作出让步。”案结事了后,业主由衷地为法官点赞。
昌黎法院以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为抓手,强化诉前研判,做好提前介入,深入推进诉前矛盾化解,预防同类矛盾多发复发,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有效化解房地产等领域矛盾纠纷,彰显了昌黎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力度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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