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6日
第04版:民生

石家庄裕华法院采用“心理咨询+诉前调解” 方式——

家事案件用“心”解决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通讯员 朱婧伟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槐底法庭借助心理咨询师的有效介入,成功在诉前妥善化解两起离婚纠纷案件,一揽子解决了法律和心理问题,使当事人解开“心结”,在深化诉源治理的同时,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减民负、暖民心,为群众办实事。

离婚纠纷巧调解

当事人当庭撤诉

于先生与李女士二人均为教师,于先生虽原籍外地,但李女士觉得于先生性格和善、孝顺长辈,两人经自由恋爱后领证结婚,不久生育一子。相伴十多年,夫妻俩历经风雨,一起奔波于追求美好生活的路途中。多年的相处加之生活琐事,两人经常因沟通不畅拌嘴吵架甚至升级为冷战,导致于先生一心想和妻子李女士离婚,于是一纸诉状递交至裕华法院。

征求双方意见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经与双方约谈,马萌法官团队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彻底破裂,存在和好的可能,尤其了解到二人之子因家庭矛盾已产生人际交往困难后,更让法官为这个家庭担忧,也为孩子的成长担忧。为挽救这个即将破碎的家庭,马萌决定邀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调解员锁会平一同参与案件调解,由其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

调解中,调解员一方面在与双方的交谈中敏锐地找到了问题和症结,运用专业知识从孩子成长、夫妻双方角色分配等角度进行了客观分析,并辅之以专业心理疏导,逐渐纾解了双方当事人心中长期郁结的负面情绪,增进了相互理解。另一方面,马萌则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掰开揉碎”,一点点向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讲解。在承办法官和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合力配合下,这套“组合拳”终见成效——于先生和李女士为了家庭和睦、孩子健康成长,各自查找自身问题,消除了隔阂。最终,于先生主动来到法院撤回起诉,并对法官和调解员为其家庭幸福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该案在诉前以调解和好结案。

将心理辅导引入家事调解,让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不仅办理好了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更重要的是修复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隔阂,恢复了受到损害的家庭关系,维护了“小家”的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再婚家庭生矛盾

一别两宽各自欢

一起矛盾冲突激烈的离婚案件又摆在了马萌法官团队的案头,马萌与调解员密切合作,成功调解了这起名存实亡的婚姻纠纷,双方当事人选择和平离婚。

杨女士与林先生系再婚夫妻,婚后育有一女,杨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经了解,双方分处两地,女方现居住江苏,因夫妻分居加之共同生活中产生的互不信任等因素,夫妻矛盾逐渐激化。调解过程中,马萌劝解双方珍惜缘分,珍惜彼此间的夫妻感情,无奈双方新仇旧恨不断输出、互不让步。为化解双方之间的心结,妥善解决双方婚姻问题,马萌再次与调解员锁会平通力合作共同化解该案。

鉴于双方之间矛盾较大,马萌与锁会平首先确定将心理疏导与矛盾化解工作相融合,建立“找症结—配药方—解心病”的有效化解方案。工作方案制订后,马萌和锁会平与二人进行了单独交谈。对于男方,以耐心倾听的方式,缓和对立情绪,告知其离婚后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女方,以“拉家常”的方式,将心理疏导融入其中,缓解其因家庭矛盾而出现的焦虑、烦闷等消极情绪。整个调解过程,法官释法说理贴切暖心,心理咨询师心理疏导如涓涓细流,一起滋润了当事人的心田。双方当事人心结也慢慢打开,签订了调解协议,确定了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协议签订后,法官和调解员还就离婚后双方心态调整、子女教育等开展心理辅导,引导双方理性平和相处,共同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法院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尤其是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源治理中,不仅要有理性的一面,也要展现柔性的一面,体现司法温度。拥有专业知识的心理咨询师的加入,可以为当事人“心病”开出一剂“良方”,从“心”出发,打开“心防”、疏通“心结”、治愈“心病”,最终从源头实质性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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