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刘晓辉 李军立)10月11日,高邑县人民法院法官与富村镇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合力化解一起涉服刑人员民间借贷纠纷,促成该案以案外人履行方式结案,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本是好友,赵某拖欠张某12000元未还。后被告赵某入狱,张某见赵某还款无望,无奈向高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贾丽慧受理此案后,通过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多角度研判案情,考虑到双方原来关系较好,如果轻易依法判决容易导致矛盾升级,且被告在服刑中开庭或调解多有不便,决定与被告当地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达到缓和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目的。
办案法官贾丽慧与法官助理一起下乡,到富村镇法官工作站与驻站特邀调解员庞海申一起调解该案。贾丽慧一行通过调解员找到被告家属,并辗转与正在服刑的被告赵某取得联系,确认了被告借款未还的事实。他们还找到被告所在村的干部参与调解,共同做被告赵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由于赵某服刑且无还款能力,经过释法明理,被告赵某建议由其父母先行代其履行还款义务。赵某父母虽也同意,但因年迈且家中困难,希望法官和调解员做原告工作,让原告在还款金额上做些让步。后经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还款协议,由被告赵某的父母代为偿还原告张某7500元,该纠纷调解成功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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