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力巾)近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主办法官释法析理、倾情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使受伤老人及时获得赔偿。
贾某驾驶小型汽车与李某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李某受伤。当地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贾某转弯未让直行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因赔偿事宜当事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贾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及时阅卷,认为案情较为清晰,在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此纠纷。主办法官在梳理案情的时候发现,该案原告李某年事已高,此次事故不仅致使其身体受伤,也承担了一定程度的经济压力,影响了其日常生活。
为了进一步化解双方的矛盾,主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双方代理人沟通,了解彼此的诉求和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释法说理、指明利弊,让双方充分交流了意见,最终促使当事双方和解,原告李某及时拿到了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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