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5日
第03版:法案

三河法院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被告人获刑罚并支付公益赔偿金12000元

严厉打击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河北法制报讯 (刘杨虹云 闫岩)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10月16日上午,三河市人民法院依法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人毛某某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口服类黑色“药丸”进行销售。购买者服用后出现身体不适,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民警侦办,该案被立为刑事案件。今年5月19日,三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毛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三河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办案法官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事实、证据等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事实、量刑情节、公益诉讼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人民陪审员结合生活常理及其工作经验,适时对案情提出针对性问题,有力地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井然有序。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

合议庭经合议后,法官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被告人毛某某违法所得1200元,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有毒、有害食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同时责令被告人毛某某支付公益赔偿金12000 元,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廊坊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道歉,并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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