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王瑞策)10月30日,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对今年7月办理的一起滥伐林木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通过现场勘查,该案涉及的被破坏林地异地补植情况达到相关要求,补种的树木均已成活,被破坏的林地生态已得到有效补偿恢复。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开展以来,内丘检察院持续推动该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盗伐谁补植”的原则,加大公益林保护宣传力度,同时摸排生态资源保护领域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县域内林业资源的管理和维护。今年7月,该院接到线索,有当事人为建造宅基地,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将山坡上林木砍伐后进行平整。检察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和当地乡政府进行沟通,指导乡政府对砍伐树木的品种、价值进行鉴定。经鉴定,当事人砍伐柞树15株,价值200余元。随后,该院向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一是对当事人滥伐树木行为进行处罚,二是对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三是加强林木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
乡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整改,指导当事人恢复地貌、异地补植树苗,确保补植复绿落实到位,并加强了辖区内林地保护执法巡查和宣传力度。今年9月,乡政府针对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了书面回复。
内丘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以这一案件为契机,持续推动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并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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