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人:元氏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梁璐
记录人: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哲
10月24日刚上班,当事人吴某便拦住我的去路。我以为是案件后续出现什么问题,便急忙询问情况。吴某笑着说:“我是来给你和王世宁庭长、李同肖局长送锦旗和感谢信的。”
这是一件历时多月的案件,曾经是压在我和王世宁庭长心头的难案。原告是一家六口人,因为家里的顶梁柱也就是吴某的丈夫意外触电身亡,从而引发吴某等六人诉国网某公司、某通信公司、某村委会等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因为事发现场线路较乱,涉及的产权单位较多,各被告均不认可应承担责任,而且由于线杆建成的时间较早,产权不明,案情比较复杂。一方面为了查实案件情况,确认产权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另一方面秉承着能调尽调的原则,我和王庭长深入勘查现场、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多次联系各方当事人组织开庭、询问,指导当事人举证。
回想起办案的那段时间,每天早上一到单位门口,我都能看见头戴粉色头盔的吴某。当时天气已经转凉,她每次都是骑着电动车来回奔波。她家到法院距离并不近,每次她见到我问的问题都是一样的。我说:“你放心,我肯定公平公正、尽快处理。如果你有问题或者有新的意见,打电话给我就可以。天气凉了,你骑车来回太辛苦,而且路上不安全。”吴某虽然嘴上答应了,但是依旧每天等在法院门口,说每天见到我问问进度,心里才会踏实。那一刻我知道,虽然我和王庭长每次都耐心细致为其解释、询问情况,但是案件一天没有查清出判,再多的安慰解释,也都是空话。
吴某曾经因为着急,到信访局登记备案,要求尽快出判。我在约谈她的时候,她告诉我:“我不是去信访的,你每次都耐心和我说,每次都见我。我不是对你和法院有意见,我就是着急。”说着,她的眼泪便扑簌簌地流下来。有一次我在跟吴某沟通时,她无意中说的一句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她说,“我的小女儿还在上学,学校老师告诉我,孩子因为觉得家里困难,每天在校只吃一个馒头……”。说到这里,吴某的声音哽咽了。虽说是一句闲谈,但是我知道,这场意外事故,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我想,只有尽快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才能稍微安抚这个受伤的家庭,于是进一步加快了审理速度。
在审理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多次上会研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方责任,王庭长和我慎重作出了判决。后被告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中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吴某等六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局长李同肖立即启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措施,并联系各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询问,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令人欣慰的是,经过执行办案人员多次做工作,除了某村委会因为暂时没有能力全部履行,与吴某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外,剩余被执行人都主动履行了义务。
至此,案件终于结案了,我们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这是我入额后不久接到的第一起比较复杂的案件,有过压力,有过彷徨,因为办案经验不多,接待吴某之初,我心中难免有些紧张。但是随着办理案件的深入、接触吴某的次数增多,我越发感受到,这虽然是我办案生涯中一起普通的案件,却是吴某一家人心中最后的“救命稻草”,是他们一家人生活的希望,他们需要一份公平公正的判决。
吴某送锦旗离开时说:“梁璐法官,我这辈子都会记得你和王世宁庭长、李同肖局长的。”这句话虽然朴实,但是让我的心中暖暖的。她或许不知道,她的这句话让我想到了我最初学习法律的初心,我要尽己所能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尊严,要让群众相信法律,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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