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文杰)近日,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查处一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该大队执勤民警接系统报警:一辆冀J牌照的小型越野车涉嫌违法。民警立即布控并通知车辆到邢衡高速大麻森收费站接受检查。经查,车上4名乘客驾驶证都正常,唯独驾驶人张某驾驶证呈吊销状态。张某称他在一年前因二次酒驾,驾驶证被交管部门吊销,当天他心怀侥幸拉载4名工人去邯郸干活,并没有告诉工人们自己驾驶证已被吊销,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交警查获。
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的,都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还将面临保险公司商业险拒绝赔付的风险,于己于人都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