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 通讯员 张立文)11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师生来到阜平县人民法院,就共同保护挖掘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司法档案进行查看和探讨。
据了解,早在1938年2月,晋察冀边区就成立了临时高等法院,同年5月改为司法处。1943年1月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决定,将边区政府司法处升格为边区高等法院。1948年9月,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和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合并,成立华北人民法院。1949年10月30日,华北人民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交接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在华北人民法院的基础上宣告成立。
阜平县人民法院档案室保存着边区高等法院成立初期到合并为华北人民法院之前的司法档案80余册,涉及刑事、民事等领域,是研究晋察冀边区时期司法审判工作的珍贵历史资料。
2018年11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领导一行到阜平法院交流,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座谈会,为双方院校共建、共同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此次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共同探讨如何保护挖掘司法档案,为延续传播发扬晋察冀边区法院司法文化精神凝聚力量。
当天,全体师生参观了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窑洞旧址,查看了珍贵的司法档案并举办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的司法档案能体现当时的司法活动,独有的历史地位是优势,具有“唯一性”;能够代表抗日战争乃至解放战争时期的司法文化,具有“典型性”。通过保护挖掘,有利于厘清边区高等法院发展的历程,总结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形成高质量学术理论成果,转换为促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效能的强大动力。
此次会议达成了诸多共识,为双方进一步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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