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安平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组织和学习个人典型推选展示情况的通报》,安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3年上半年“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优秀学习组织”称号,一名干警荣获 “优秀学习管理员”称号,两名干警荣获 “学习标兵”称号。
据了解,安平检察院持续推进“学习强国”学习使用的常态化、广泛化,党组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全体人员积极参与,每日坚持学习已内化为全体人员的一种习惯,理论素养和运用能力不断提高,为安平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障。
孟翔 吴芮颖
11月1日,安平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组织和学习个人典型推选展示情况的通报》,安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3年上半年“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优秀学习组织”称号,一名干警荣获 “优秀学习管理员”称号,两名干警荣获 “学习标兵”称号。
据了解,安平检察院持续推进“学习强国”学习使用的常态化、广泛化,党组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全体人员积极参与,每日坚持学习已内化为全体人员的一种习惯,理论素养和运用能力不断提高,为安平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障。
孟翔 吴芮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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