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3日
第04版:民生

雇工摔伤起纠纷 跨省调解暖人心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杨相民

通讯员 刘齐齐

立冬时节,晨雾弥漫,寒气袭人。11月8日一大早,大名县束馆镇前寺头村村民韩某的妻子和女儿一大早就来到县司法局束馆镇司法所,因为韩某摔伤赔偿一事,虽然经过调解有了眉目,但一直没有拿到全额赔偿款,她们心里依然是阴云密布、惴惴不安。

今年9月15日,山东省莘县董杜庄镇花李家村赵某雇佣韩某等人建造钢结构蔬菜大棚,施工过程中,韩某不慎从车上摔到钢管上,导致内脏破裂,住院治疗费需近13万元。

巨额治疗费给贫困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韩某的妻子和女儿一边筹集治疗费用,一边在医院陪护,身上的担子压得两人喘不过气。她们找雇主赵某协商治疗费用,两村虽然距离不远,但毕竟分属河北、山东两省,当面协商困难,多次电话沟通,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韩某住院治疗47天出院后,其妻子打听到束馆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了很多跨省纠纷,便到束馆镇调委会寻求帮助。束馆镇司法所所长周淑红了解情况后,当即联系莘县司法局董杜庄镇司法所所长王利杰。民生无小事,两位所长随即展开了工作。

11月6日,王利杰和赵某按事先约定准时来到了束馆镇司法所,周淑红和王利杰沟通后,决定先听取韩某一家的诉求。韩某妻子表示韩某伤情严重,住院治疗花费多,且短期内只能疗养,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赵某应当承担相关费用,要求其支付22万元赔偿金。

随后,两位所长又与赵某沟通,倾听他的想法。赵某表示,他知道自己有赔偿的义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愿意支付13万元治疗费用,但不承担其余的费用。两位所长意识到矛盾的焦点在于赔偿金额,于是二人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和双方当事人交流。

周淑红告知韩某家人,赔偿数额不能超出合理赔偿范围,不合理诉求存在风险、难以实现。王利杰和赵某说明赔偿费用不仅包括医疗费用,还应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伤残损害赔偿金等,并说明韩某是家中的顶梁柱,受伤无法工作,对整个家庭打击都是巨大的,综合多方面因素,赔偿13万元不合适。

又经过进一步调解协商,赵某最终同意赔偿18万元,韩某家属也最终接受了这个调解结果。双方于11月7日签订了调解协议,赵某当场给付3万元,待司法确认完成后再给付剩余赔偿款。

11月8日上午,周淑红带着韩某的妻子和女儿,王利杰带着赵某赶到莘县人民法院,对之前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之后,赵某支付了剩余的15万元赔偿款。

走出法院,云开雾散,和煦的阳光照在脸上暖意洋洋。赵某称赞跨省调解机制好,化解纠纷效率高,终于不用再牵挂着这件事了。韩某妻女也去掉了脸上的愁云,热情邀请大家一起吃饺子。大家谦让着、谈笑着,脸上的笑意在晴空下弥漫,久久没有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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