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邱旭)近日,衡水市冀州区公安交警大队查获涉嫌醉驾的男子王某某。面对交警,其笑称自己“抱有侥幸心理”。
10月29日凌晨2时,冀州交警在城区和平路与兴华大街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轿车呈“S”型路线向检查点驶来,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证据面前,王某某交代了自己当天晚上在外吃饭时喝了2两白酒、3瓶啤酒,以为这么晚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不料途中被当场查获。
随后,民警将王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待检。经检测,驾驶人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2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某还将被追究刑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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