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高歌 吴阳)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采用“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双轨并行新模式,高效化解了一起纠纷案件,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风险的同时,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真正做到“止诉息争”“案结事了”。
李某出门时在村口碰到武某叫骂,回嘴几句,被武某动手打伤。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为维护自身权益,李某诉至海港区法院,请求判令武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受理案件后,诉前调解工作室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武某同意赔偿李某侵权损失,但双方对赔偿具体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员向双方释明诉前鉴定的效力及便捷性,在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指导李某提交对其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及后续治疗费用的鉴定申请,并转至诉服中心司法鉴定团队进行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鉴定报告出来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该案件立即从“诉前鉴定”无缝对接“诉前调解”。
在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依据鉴定结果耐心细致地疏导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申请人李某提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达成了调解协议,武某向李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万余元,并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予以司法确认,为该协议履行装上法律“安全阀”,真正实现了将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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