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赵爱国 赵新英
河北法制报记者 钟继光
曲周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大民调为主线,在全县推行诉调(诉源治理抓前端)、网调(综治调解进网格)、访调(多元解纷治访源)“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配强司法行政力量,促进县乡村调解组织规范化、全面化建设,以调解力量整合为抓手,推动纠纷调解分流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夯实基层基础,建强三级解纷平台
曲周县大力推行“三调对接”机制,在全县构建起横向对接行政职能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群团组织,纵向延伸至村(社区)、四级网格的解纷体系。同时,该县统一制定了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工作机制、工作台账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类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县级层面,在县群众工作中心挂牌成立县非诉争议解决中心,一楼设立调解室,安排调解员常态化值班,接待群众咨询;二楼整合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力量和行政部门行政调解职能,设立了土地类、城镇建设类、劳资纠纷类、涉农类等多个调解室;同时在县法院设立了驻法院诉前调解室,横向对接行政职能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群团组织。镇村层面,在全县10个乡镇挂牌设立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实行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法庭、群众中心合署办公,一体化运行;在342 个行政村、9个社区挂牌多个“巡回审判点”“多元解纷联系点”“民调室” ,形成“庭、所、站、点、室”梯次延伸的基层司法服务网,受理辖区内的诉调、访调、网调案件,让“调”向前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行业调解队伍层面,在全县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行政调解委员会16个,明确专人专管,对非诉争议解决中心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将纠纷分流至相应领域,实现“专门人做专门事” 。在全县建立“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第一时间参与和开展调解工作,确保群众各类诉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 。
统筹协调联动,发挥多元解纷作用
曲周县以“三调对接”健全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做到调解力量多元化统一、多元化组合。
诉调对接。对诉讼案件征得来诉群众同意后,优先选择非诉纠纷解决途径,由非诉争议解决中心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纷程序。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县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
网调对接。把全县2990名网格员培养成调解员,进行常态化、网格化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 ,对排查出的难以就地化解的矛盾纠纷,转交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导入大民调体系,由乡镇综治中心协调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会同乡镇综治网格员、包区包村干部、乡贤、群众代表、民调员等,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进行调解,确保群众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同时,各乡镇派出所对接处警的各类案事件,在法律准许范围内,需要调解的,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
访调对接。对群众来访案件,由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协调法院、司法局、社会调解组织等,会同相关责任部门,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力量联合化解,攻破专业性和技术性领域调解周期长、调解效率差的专业壁垒,避免“访转诉” 。
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有效运行
建立诉调、访调、网调无缝衔接机制。曲周县以县、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及村民调室作为多元化解纠纷平台,制定了“三调对接”流程、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工作流程,推动诉、访、调、治各个环节工作衔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服务等力量整合,对案件调解做到统一受理、(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