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王艺宁 周歆婷)11月14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领检察干警对青松岭镇津兴线附近垃圾堆放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整改实效。
7月3日,兴隆县检察院收到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青松岭镇津兴线附近垃圾堆放的线索交办函,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现场勘察。通过使用无人机航拍定位和划界发现,该垃圾堆放点位于青松岭隧道旁津兴线道路两侧,面积约2.74万平方米,种类集中分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影响植物生长,不仅破坏环境,也容易造成交通不便。
7月28日,兴隆县检察院召集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兴隆镇人民政府、青松岭镇人民政府对青松岭老道垃圾堆放问题进行了第一轮磋商,积极探讨垃圾清运、后期管护、巡查、打击等问题解决方案。8月16日,该院立案。随后,与以上四家单位完成第二、三轮磋商,确定责任主体。通过该院积极联络协调,兴隆镇人民政府与青松岭镇人民政府共同将2.74万平方米垃圾清运完毕。其间,共花费8万元,平整、恢复50余亩土地,消除了污染隐患,并在路口安装铁门和公共视频,对该点位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垃圾倾倒行为再次发生。
11月10日,兴隆县检察院与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兴隆镇人民政府、青松岭镇人民政府对垃圾堆放点进行联合巡查,并会签磋商意见,共同对该点位展开长效监督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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