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陈兆扬)“是你们从‘死神’手里夺回了我的命,如果再迟十分钟,我的命就没啦!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月,一直没机会当面和你们说声谢谢。今天一出院,我赶紧过来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12月5日,青县木门店镇后董景村的于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青县公安局盘古派出所,握着所长的手感谢不已。
原来,11月8日晚,青县公安局盘古派出所辅警姜桐、归洪辰按照“百万警进千万家”大走访的安排,到辖区塔寺庄村入户走访座谈。21时许,当他们走访到村内一家门市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边,旁边一男子趴在公路上,满身酒气,呼吸微弱,意识模糊,而此时已是零下5摄氏度左右的气温。
见此情况,姜桐连忙把自己身上的棉警服脱下来盖在男子身上。经现场初步分析,该男子应是在醉酒状态下骑电动自行车摔倒的。姜桐在男子身上找到手机后,马上联系了其家属。根据男子的现状,姜桐二人经与男子家属商议,决定立即将男子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在医院,姜桐、归洪辰得知,男子名叫于某,在县城一家工厂打工。当晚,工厂老板宴请工人喝酒,于某因贪杯喝了过量的酒。酒宴结束后,工厂老板劝其在工厂休息,而于某因其妻子去世,家中孩子无人照顾,执意要骑电动自行车回家。谁知,途中酒力发作,导致其摔倒在路上。
据医生讲,如果再晚一会儿,于某就抢救不回来了。经过一个月治疗后于某健康出院,并在第一时间向盘古派出所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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