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永春)12月13日,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在审结一起刑事案件时,为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被盗企业追缴损失12余万元。
10月23日,下花园法院受理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后,主办法官认真研读案件材料,积极联系被盗企业,了解案情,在开庭时查明:3名被告人为牟取私利,破坏盗窃一光伏发电企业电缆两次,电缆长度达800米,给企业造成16万余元损失,至开庭时给受害企业造成的12万余元损失一直未能追回。3名被告人归案后认罪认罚,经法官释法明理,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积极退赔被害单位损失。庭后主办法官督促3名被告人退赃退赔,促使受害企业损失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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