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高歌 王莹莹)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通过刚性措施与柔性策略并举的方式,执结一起拖欠租赁费的执行案,被执行人履行了相应义务。
海港区某模板租赁部申请执行盛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为5.5万元。立案执行后,申请人焦急地来电表示,他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当面沟通,均未拿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租赁费用,现在租赁部资金短缺,急需钱款周转维持正常经营。承办法官姚兆华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一方面安抚其情绪,一方面和申请人一起寻找执行线索,并立即开展调查。
在依照法律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周兴与书记员王莹莹没有放弃,本着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理念,在采取了“限高”、网络冻结、电话约谈等执行措施的同时,积极与被执行人配偶联系,讲明因拖欠租赁费导致申请执行人面临的困难与窘境,告知其抗拒、逃避执行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通过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的沟通劝导,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
申请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激动地表达谢意。这是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切实将纸上胜诉权益兑换为“真金白银”的肯定。此案的办理也是海港区法院践行“如我在执”为民情怀的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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