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佳 张绍平)近日,我省玉田县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重要职能,积极推进津冀相邻基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
会签仪式上,两地检察机关分别介绍了各院基本情况,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围绕本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履职,分享典型案事件与经验做法,交流工作思路。
《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建立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联动协作、联合培训等工作机制,将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努力实现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同频共振和协同发展。《意见》的签署,进一步彰显了津冀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责任担当,为推动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