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冬慧
“检察官,快来看呀,长尾鸭在那儿!”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辖区衡水湖流域开展“回头看”活动,衡水湖保护区工作人员激动地对检察官说道。这是衡水湖发现的一种地区新增野生鸟类,经专家鉴别,确定为“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得益于衡水湖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
自“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始后,该院在桃城区至冀州区段发现沿岸有卖鱼的商贩,直接把污水排入岸坡上,导致污水流入湖中,威胁湖水生态安全。随后,该院分别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相互配合,尽快整改。
经过持续发力,该院围绕衡水湖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村庄开展专项监督,严控污染物入河,在源头上杜绝向湖内倾倒垃圾。同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3次,整治纳污坑塘30余个,向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10份,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长尾鸭的发现,又一次证明衡水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近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检察官助理等人员到衡水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当地群众自觉保护衡水湖的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对衡水湖保护的关注,共同筑起衡水湖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