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柏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以审前和解方式化解一起行政纠纷,最终原告申请撤诉,案件得以高效实质化解,取得良好效果。
立案当日,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要点,为调解做足功课。立案第五日,特邀调解员与法官就原、被告双方争议进行深挖,并采用“圆桌会议”的方式,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缓和双方对抗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柏乡法院实施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是推动“枫桥经验”落地落实的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有利于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行政监督效率,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崔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