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5日
第04版:民生

“公益诉讼+刑事诉讼”

赞皇检察院全力守护好绿水青山

河北法制报讯 (韩佳彤)近日,胡某某等四人非法采矿案由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同时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共计136825.51元、专家意见费用2500元的民事责任。

2021年5月期间,胡某某等四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雇用挖掘机在赞皇县某村山坡非法采挖硅石,并对外出售获取利益。赞皇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承办该案后,将线索同步移送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线索后,公益诉讼部门组成专案组,迅速赶赴现场,通过无人机拍摄等手段对矿山私采情况进行了初步勘验,发现现场山体破坏严重,裸露的山体和巨大的坑洞触目惊心。在后续办案过程中,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及时调取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对涉案具体开采量、采矿行为和环境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问题多次与刑事办案人员进行讨论研究,形成了一致意见。

经公告,该院对该起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省、市检察院联系,委托河北省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专家对该案中因非法开采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治理修复费用进行评估。该案所涉非法开采矿坑两处,范围较大,粗放随意的开采方式对周围生态环境、土壤、植物等生物要素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和改变。经评估,受损山体修复所需费用136825.51元。

2023年12月27日,赞皇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构成非法采矿罪,结合犯罪相关证据及认罪认罚等情况,依法对四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同时,四名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共计136825.51元、专家意见费用2500元的民事责任。四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承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并于庭后主动将生态修复费用以及专家意见费全额缴纳。

目前,该案所涉非法采矿区域在政府相应主管部门安排下正在逐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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