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结果达成一致,案件得以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得知原、被告在赔偿数额上争议较大,双方均不让步,该案便进入鉴定程序。鉴定报告出来后,双方在举证期限内均未提出异议,承办法官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几番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履行完毕,案件圆满解决。
姜雅静 冀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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