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5日
第08版:文化

稿费单的由来

个人简介 张永明,廊坊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一级警长。

□ 张永明

一天,我正在基层采访,手机铃响了:“张警官,您在办公室吗,这又有你的汇款单。”来电话的是局里管收发报纸信件的老王师傅。这已不是他第一次给我打电话告知我有汇款单了。我对他说了声“谢谢”,因为不用问,便知是《河北法制报》给我寄来的稿费。

说来话长,我作为一名宣传民警,从事的就是写稿、传稿的工作,每当收到稿费汇款单时满是欣慰,因为这是自己辛苦付出的佐证。有时同时收到好几张汇款单,心里满满的自豪感。认真地填写上个人相关信息,妥善放好,抽空儿就到单位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兑领。

说心里话,我拿稿费心中多少有点愧疚,因为我清楚刊发的每一篇稿件中,都有编辑老师的辛勤付出。我有个习惯,不是稿子发了就得,而是每次看到稿子见报,会认真地将发的稿件与我原来写的稿子进行比对,看看编辑老师都改了哪些内容。虽然与编辑老师大多未曾谋面,但在老师修改稿件的字里行间也偷偷学到了许多写作技巧。是编辑们的辛苦付出,把我自以为是一堆杂乱的“柴火棍儿”编成了赏心悦目的“艺术品”,大多还被多家媒体转载。我对报社编辑由衷地钦佩,因为我知道其中的辛苦。有次不经意间看到编辑部孙继增老师凌晨发的微信朋友圈“3点的街道静悄悄,3点的报社热闹闹”,知道编辑老师又为了报纸顺利出版而通宵未眠,他们在每一张报纸背后做了许多鲜为人知、让人敬仰的工作。

在我十余年给《河北法制报》当通讯员的日子里,我了解到了编辑的辛苦,也领略到了记者的勤奋。田宪忠是河北法制报社驻廊坊记者,也可以说是我与《河北法制报》接触的第一人。记得当年我还在市交警一大队初任宣传民警时,写的稿子不知道发给谁,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把“处女稿”《胡队长巧破逃逸案》发给了他。几天后,我在翻阅报纸时,突然在《河北法制报》上看到这篇作品被刊登了出来,这也是我在《河北法制报》上刊登的第一篇稿件,心情很是激动。自此,我与田宪忠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我先后由交警一大队到交警支队、再到市公安局机关,一直都从事着宣传工作,每每有新闻发布活动、专项行动随警采访等,都少不了他那熟悉且忙碌的身影。每次采访活动中,他都会提前到达采访地点等候,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在《河北法制报》最常上稿的版面当属每周二出版的“公安周刊”了,再忙也要把最可心的稿子投给编辑,多年来成了我雷打不动的“规定动作”。能够及时展示公安工作亮点,把全市重点公安工作及时宣传出去,是我们宣传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记得有次生病住院,每天都需要打点滴,有一天我突然想起周末了还没有给“公安周刊”编辑部投稿,就好像落下了很重要的工作一样,很是焦急,便打电话给同事,经过几次反复沟通,终于把想要的宣传素材要了过来,一边打着点滴,一边在手机上改着稿子。当把稿子写好发出去的那一刻,我释然了,感到非常轻松。我还有个习惯,就是尽可能地把刊登过的稿件连同报头剪下来,工工整整地贴在纸上,存留起来,到现在已经有几大本了。每每翻看曾经发表过的一篇篇稿件,心中都有种满满的成就感。是啊,只有热爱,才会执着;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

我不但给《河北法制报》写稿、传稿,还向全市公安机关的同事们宣传《河北法制报》,让他们也进一步了解《河北法制报》,把最好的稿件传送给《河北法制报》,充分利用《河北法制报》这一公安新闻宣传的重要舆论阵地,使其发挥好凝聚警心、鼓舞斗志、联系群众的平台、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把公安宣传工作做好,弘扬公安机关正能量。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河北法制报》创刊40周年了,衷心祝愿《河北法制报》越办越好、高歌猛进、一路长虹!作为一名公安战线的通讯员,我还须进一步钻研新闻写作知识,善于总结新闻采写经验,多挖掘新闻素材,多写出精品力作,当然也多拿些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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