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金洵)2023年12月28日,高速交警北戴河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发现在京哈高速北京方向255公里100米处发生了一起重型货车和小型轿车剐蹭的交通事故,占据了应急车道和第一车道。
接到指挥中心通知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20分钟后事故处理完毕,现场恢复通行。但在民警询问双方驾驶员事故经过时,小型轿车驾驶员杨某表示事故发生得太突然,自己被撞击后出现了短暂失忆,无法回忆起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民警便让杨某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通知其治疗完毕后到大队事故处理室处理事故。
第二天,民警通过视频、询问驾驶员,还原了事故经过:杨某驾驶冀C牌照的白色轿车在第三车道变道超车时,未能观察与后方刘某驾驶的辽K牌照的重型货车的距离,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杨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杨某变更车道影响后方机动车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