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翟杰)“谢谢法官和执行局干警们!想不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这笔钱,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院的公正高效!”1月5日上午,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张某专程来到昌黎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局送上一面锦旗表达感谢。
张某与宋某、周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须给付原告2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张某向昌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申请人向承办法官反映,他在申请执行前,多次想联系二被执行人私下协商,但二被执行人均不露面。承办法官进一步向申请人了解双方的分歧点,确定工作方向,后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最终联系到被执行人宋某,随即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
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最大化采纳双方合理诉求,继而进行耐心劝导,最终促使当事双方形成一致意见,达成执行和解。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宋某当场履行全部欠款。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时4日。
近年来,昌黎法院积极探索完善“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执行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执行质效,跑出了执行“加速度”,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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