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永利
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速,“网红”主播吸引了大量粉丝。不法分子也瞄准“商机”,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犯罪。日前,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冒充网络女主播的诈骗案。
2019年3月,周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结识网络女主播赵某,并经常观看其发布的短视频和直播。2021年3月,同样观看过女主播赵某直播的刘某冒用赵某身份,在一个网站注册账号,并发布了一条“求关注,加微信”的消息。某天,在该网站浏览的周某看到“赵某”发布的消息后,主动添加其为好友。此后,刘某以赵某的身份与周某频繁聊天,还给其发送了大量不显示头部的女性性感照片,称是自己的照片,并购买了女性声音的微信语音条发给周某,双方逐步发展为网恋关系。
取得周某信任后,刘某开始编造手机损坏、家里需要用钱等理由向周某借钱,发现周某愿意为其花钱且有一定经济实力后,便谎称自己在某短视频平台的账号有400多万元冻结资金,需要花钱打点一下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资金才能被返还,并承诺返还后分给周某一大部分。信以为真的周某按照刘某要求,多次向指定账户转入资金。后期周某要求与需要打点的人员直接对话,刘某就用个人微信号,冒充某区财政局“领导”与周某聊天,并伪造了与该“领导”的聊天记录,诱导周某继续给其转钱。就这样,刘某在几个月内共骗取周某129万余元,诈骗钱款均被其挥霍。之后,发现被骗的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2年10月,刘某诈骗案由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立案侦查。在案件侦查阶段,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运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及时介入侦查取证,引导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调取有关主客观证据。同时,运河区检察院联合运河公安分局就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多次给刘某及其家属做工作,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释法说理,鼓励刘某及其家属积极退赃退赔。2022年11月,刘某家属退还周某部分损失93万元。2022年12月,运河公安分局向运河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刘某。经审查案件证据,运河区检察院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但是在审查起诉期间,刘某翻供,拒不承认自己的诈骗事实,并否认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针对这一情况,运河区检察院核实相关证据并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补齐了相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攻破了刘某的辩解,认定刘某犯罪事实成立。2023年4月,运河区检察院将刘某起诉至运河区法院,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3年6月,运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面对充分完善的案件证据,刘某当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后运河区检察院联合运河区法院继续给刘某及其家属做工作,鼓励督促其继续退赃退赔,最终刘某家属将被害人损失全部赔偿到位。因刘某投案自首翻供后又当庭如实供述,可以认定自首,且其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运河区检察院对原量刑建议作出调整。
最终,运河区法院采纳运河区检察院调整后的量刑建议,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