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路浩
作为新时代青年人,我没有像父辈那般经历面朝黄土背朝天。如今的我激情满怀耕耘在法治的沃土,并有幸在前年被聘为盐山县凤凰路小学法治副校长,自此便开启了我的另一段精彩且珍贵的旅程。
任职法治副校长,让我对教育事业有了更为深切的共情。从站上讲台的那一瞬间,心底油然升腾起一股莫名的激动和责任,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身上穿的不单是法院的制服,更像是园丁的围裙、农民伯伯的汗衫,眼前的孩子们就是一片沃土、一座花园。一堂课,60分钟,400双澄澈的眼睛,数不尽的欢声笑语,殊不知,悄然间已在同学们的心中种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挥手告别,同学们报以热烈的掌声,一名法官助理就这样成了一名普法战线的教育工作者,这让我深感幸福。
青少年法治教育迫在眉睫。短短三年多工作生涯,作为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助理,我参与了县域内多起涉未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如今的青少年相较于他们父辈那一代,无论是从身体素质、思维模式还是心智发育都有着卓越的提升,这可能要归功于信息化时代,但手机和网络这把“双刃剑”,无疑在青少年身上印证了。很多青少年通过网络学习社会摇、吸烟,张嘴闭嘴社会语录,这些看似平常的不良行为的蔓延,很多时候就是犯罪的起始。
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势在必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行,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在聚焦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同时,也承担着青少年普法工作的责任。在繁重的审案工作之余,我们去承担授课任务,也并非一帆风顺。尽管如此,我们这群可爱的同事们都非常漂亮地完成了既定的任务,哪怕是有一个孩子能够在“法治课堂”中有所收获,都是对我们最大的奖赏。为青少年法治护航,是我们的责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每一名青少年的背后都是一个大家庭,将法治的种子种进青少年的心里,培植青少年法治思维,可以间接影响其父母、长辈,让“小公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大能量”,从而真正将法治的火种传递到更多人手中,让星星之火最终变成法治社会的燎原烈焰。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希望的田野,静待花开。
(作者单位:盐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