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袁军合 花波)2023年以来,行唐县司法局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多举措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成效显现。该县只里乡司法所获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该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按照省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对全县16个乡镇(开发区)司法所硬件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并设立了规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站、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心理咨询室等执法服务办公场所,实现了组织、标识、制度、业务、管理、形象“六统一”。
县司法局积极加强制度建设,统一制作了司法所工作职责以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流程等制度并全部上墙,同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登记册、社区矫正和法律顾问等工作台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档案做到一案一卷,村居法律顾问协议、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一村一档,规范统一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和法律文书,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内容齐全规范。
为加强司法所党组织建设,县司法局在全县16个乡镇(开发区)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司法所均建立了党支部,实现了司法所党组织建设全覆盖,每个司法所明确了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履行好司法所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职责,推动司法所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2023年以来,该局坚持不定期对全县司法所长和乡村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全县司法所长和民调员的业务素质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2023年全县司法所、乡村级调解组织共计调解矛盾纠纷7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2%,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调解格局,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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