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高歌 庞冉)为进一步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依法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1月22日,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打出“司法拘留+释法明理”组合拳,促使被执行人从拒不履行转变为主动和解,案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8月3日,郝某某申请执行侯某、苏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得知,法院生效判决书显示,被告苏某、侯某等须偿还原告借款200余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等。随即,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因被执行人涉及案件过多,其名下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鉴于被执行人的消极履行态度,执行干警多方摸排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并于2024年1月22日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侯某耐心开导、释法明理,并告知其不履行或逃避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侯某称,其目前仅可以偿还几千元债务。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海港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侯某采取拘留措施。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侯某看到执行法官要“动真格”了,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同意先偿还5万元,后期欠款希望分期支付。这时,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期偿还欠款。当日20时许,被执行人侯某凑齐5万元现金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一种惩戒。”海港区法院执行干警表示,通过司法拘留与释法明理相结合,刚柔并济,可以有效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