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日前,井陉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经过一个多月耐心工作,成功将一起标的额386万元的借款纠纷化解在诉前,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自2010年以来,被告张某以经营房地产项目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及利息,截至2023年11月21日,被告共欠原告本金及利息386万元。后原告了解到被告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经转交他人,导致其债权受偿失去保障,便于2023年12月12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
井陉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借款时间长、标的额大,如果走诉讼程序,光诉讼费就需付3万多元,这笔费用无论原告还是被告承担,都是不小的负担,因此决定将诉前调解作为该案的首选解决方式。
沟通中,原告起初不了解诉前调解的优势,担心调解对还债不利。被告则表示认可向原告借款的事实,但称近几年项目经营严重亏损,无钱偿还原告,不愿意来法院调解。针对双方的想法和状况,特邀调解员多次通过微信分别与双方沟通,给原告讲解诉前调解的好处和作用,打消其思想顾虑;给被告释法析理,说明拒不偿还欠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一个多月耐心细致做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接受调解并达成口头调解协议。
今年1月15日,特邀调解员组织原、被告到井陉法院调解室进行正式调解。为了依法公平公正办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撰写调解笔录时,特邀调解员格外细心谨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当发现原告与被告约定的利息高于法律规定,便与原告协商,将利息调整到法律允许的限度。经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这起涉案近400万元的借贷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1月26日,王某专程来到井陉法院,将两面分别印着“敬业专业守护公正,尽职尽责温暖民心”和“捍卫正义维护公平,敬业正直专业高效”的锦旗送到特邀调解员和法官手中,并称赞道:“诉前调解真是好,人民调解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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