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香菊
47岁的潘志强自2015年6月担任卢龙县司法局刘田各庄司法所所长以来,一心为民,创办“融冰”调解室,创新全面排查、科学梳理、多元化解邻里纠纷“三步走”工作法,被省委政法委评选为“枫桥式工作法”;作为司法所领头人,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软件硬件,健全制度机制,刘田各庄司法所被省委政法委评选为“枫桥式司法所”。因工作突出,他先后被评为“秦皇岛市十佳司法所长”“全省优秀司法所长”“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一心为民 遇事冲在前
刘田各庄镇下辖76个行政村,1.6万户,4.6万人,是全县第二大镇。司法所处于基层一线,面对千家万户纷繁复杂的情况,潘志强担任所长后,将基层作为践行宗旨、实现价值、服务群众的舞台。为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他走村串户,向村干部了解情况、探讨化解对策,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是非,百姓家炕头、田间地头经常有他的身影。
在化解某企业拖欠数十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时,他协调县劳动监察大队连夜深入企业,敦促老板限期支付拖欠工资。他与劳动监察人员一起给企业老板普法讲道理,并将恶意欠薪触法担责的真实案例讲给对方。最终,企业老板松了口,答应支付工资。但事没办完,潘志强不放心。连续三天,他在现场盯办工资发放一事,看到农民工满意离去,他才放下心来。
勇于创新 开拓新路子
面对群众的调解要求,潘志强始终坚持“不拒绝、尽力而为”“不推拖、马上就办”“不说不管、帮助想办法”的原则,化解了大量纠纷。但在长期实践中,他也渐渐发现化解工作存在着单打独斗、化解不及时、不专业等问题。由此,他萌生了建立一套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想法。
2021年7月,潘志强率先提出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建议,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当年9月底依托司法所建成全县首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将群众反映和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纳入中心,按照登记、上报、交办、办理、报结、回访等一体化办理工作流程,实现了化解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成功化解大量纠纷,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该项工作为全县探索出一条成功经验做法,2022年在全县推广。同时,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他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创新开展“法治、警示、爱国主义、传统文化、感恩、就业创业”六项教育和“月行一善”社会实践活动,该做法被县司法局在全县各司法所推广。
做强普法 传播法治好声音
普法宣传是司法所的重要职能,传统做法大多是到集市上、学校里发放宣传资料等。如何尽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实一些,是潘志强思考的问题。于是,他多次入村、入校调研,了解问题与需求,着力解决农村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问题。
他结合自身职能优势,深入农村为群众讲解,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教育,群众受益匪浅。他与“大栗树下红色志愿服务队”合作推出《老有所养》普法短剧在多个村演出,引发广大群众的强烈共鸣。他还设立《融冰微声》快手号进行普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情法并用 铺就新生路
初任所长时,司法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多,人员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很大。为迅速扭转被动局面,他制定出台了管理制度。针对有些社矫对象不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服务,他积极普法说服教育,引导浪子回头。对个别社矫对象不听说不听劝,依然我行我素的情况,潘志强带领工作人员履行当面告知执法程序,申明法律后果。最终,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最终自觉服从管理。至此,社区矫正工作越来越规范,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他是化解矛盾的“调解员”、法治宣传的“普法者”、特殊群体的“帮教人”……扎根基层数载,他用心用情服务群众,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上级的肯定。“老百姓满意,我再苦再累都值得!”潘志强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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