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忠勇 杜旭宾)3月1日,井陉县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拘留手段,促使拖欠某商店近百箱白酒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将案件了结。
2021年2月24日,被执行人付某向井陉县某商店推销啤酒,该商店当即向其支付预付款1.8万元,双方约定提货1100件,每件折合价款16.36元。付某仅送了100件货物后失联。某商店找不到付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付某退还预付款。2021年9月2日,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付某退还某商店预付款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付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某商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付某仍不退款,执行干警依法扣划其银行卡内的现金1300余元。2022年4月27日,经执行人员主持调解,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付某用136箱白酒抵顶剩余债务。之后,付某送给某商店38箱,还剩98箱拒送。
今年2月29日,在“交叉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付某拘传到法院,并将其小货车扣押,责令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付某表示仅愿意偿还数百元。在此情况下,法院决定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人付某被拘留后,迫于法律震慑压力,当晚联系家人设法偿还债务。3月1日,付某家人将98箱白酒送到了法院,抵顶清偿全部债务,此案执行完毕。经审批,法院对付某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措施,并解封了扣押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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