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司法质量创先争优年”活动要求,全面做好执行工作, 3月6日,清河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活动邀请2名县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见证执行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对于抗拒执行、恶意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充分利用强制执行措施,坚决维护司法威严,把执行工作做深做实。行动共传唤被执行人2人,和解2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到位金额1.1万元。
孟翔 宋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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