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贺
张明海现任故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从事法律工作32年来,他一直坚守在审判第一线,善用调解方式定分止争,彰显司法为民的情怀;他巧用以案说法化解矛盾,维护公正司法的权威;他妙用多方联动促事心双解,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2018年以来,他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调撤率每年均在75%以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缠诉上访案件。其个人结案数、个人结案率始终位居全院民事审判首位,服判息诉率、调解率等指标排名全院前列,赢得群众一致认可。2023年,张明海获评“全省优秀法官”。
忠诚履职 积极保障企业发展
张明海坚持司法服务大局,具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审理涉企业纠纷时,他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善于用调解方式定分止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某公司诉江苏某科技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高达1239.9万元。案件发生在疫情期间,为保障抗疫药品正常生产,张明海在调解过程中,综合考虑双方企业的诉求,不断寻找利益平衡点,完善调解方案。最终,在他细心且专业的调解下,双方就进度款、生产线处置快速达成和解协议。该案的成功化解,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司法保障,挽回各项经济损失达上千万元。某公司送来感谢信,对法院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举措给予高度赞扬。
攻坚克难 彰显法官责任担当
张明海始终加强业务学习,在“难啃的硬骨头”面前勇于担当,从未因案件的疑难复杂而推诿后退,而是深耕细作,妥善处理,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2019年,故城法院受理河北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因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结构复杂、信访风险较高,同时涉及职工社保缴纳、医保补缴等问题,案情极为复杂、敏感,涉案资产处置难度极大。同时,该案的审理发生在疫情期间,还需外地调查、现场确认、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张明海敢担当、敢作为,主动承办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处置破产企业各项问题,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解决案件中的难题,有效维护了企业职工权益,有序推进了破产程序。其以顽强坚韧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高质高效地审结了该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不忘初心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张明海深知肩上天平的份量和法官的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审理的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力争使双方心服口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审理李某与郁某、某房产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时,张明海多次协调李某、郁某进行调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证据、法理、事理、情理、心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经过司法释明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理解了法律规定,郁某主动撤回对涉案房屋的执行,同时郁某还有一件同类情形的案件,也撤回了执行。释明一案的同时解决了三个案件,达到了“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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