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守刚 张望
近日,张女士与她的父母来到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因急需办理器官捐献相关公证业务,特向公证处求助。
工作人员经过了解后得知,年仅二十岁的张女士正在与尿毒症进行着顽强的抗争。她急需接受肾脏移植手术。经过医院的配型分析检测,张女士父亲是活体肾脏移植的最佳供体,这位父亲当即表示愿意无偿捐献。根据医院要求,手术前必须尽快完成《捐献人同意书》《接受人同意书》《直系亲属同意书》三项公证,因此,张女士及其家人恳请公证处尽快为其办理公证业务。
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和手术的紧迫性,公证员仔细审查了张女士一家的证明材料,在进行了详尽询问后,公证员确定张女士及其父母的行为符合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以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同时,为了尽快完成手续,公证处按照特事特办和优先办理的原则简化办证程序,受理、审查、制证等一系列公证程序在一小时内便全部完成,并为其减免了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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