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清晨出击

——保定市徐水区法院集中执行小记

□ 赵辛培

春寒料峭。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14日6时,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19名干警、4辆警车再次出发,开展该院今年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因人制宜,因案制宜”“软硬兼施”,严格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有还款意愿,但确实条件有限的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同时对申请执行人耐心劝导,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对拒不配合,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刚柔并济捍卫法律权威。

王某甲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办案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已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办案过程中,主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王某,传唤其到徐水区法院履行义务。王某数次爽约,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集中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王某家中找到王某,并见到其父母。办案人员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将王某拘传,安抚其父母的情绪,向其释法明理,说明案件情况。王某的父母表示理解,同时现场对王某进行教育。最终王某一次性履行5000元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对剩余债务分期履行。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米某、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米某与苏某应偿还刘某借款本息7万余元。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米某、苏某,要求其报告财产并返还借款,二人拒不履行。集中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再次对米某进行释法明理,希望能促进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但米某拒不配合,分文未出。办案人员依法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送交拘留所。

据介绍,此次集中执行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拘留1人,扣押车辆1台,执行完毕案件4起,执行和解案件3起,执行到位金额5.2万元。

执行干警介绍,该院将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综合运用拘传、拘留、罚款、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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