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翟杰)昌黎县人民法院自3月20日起向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推出判后答疑告知书,让司法裁判文书成为人民群众诉权的“说明书”。
昌黎法院将判后答疑告知书随裁判文书一并送达至当事人手中,告知书从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判后答疑权利。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告知书后,以书面或电话询问的方式向案件承办人发出答疑申请。承办法官一般会当即答疑,因工作原因无法当即答疑的,会5日内安排日期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判后答疑告知书将当事人的疑惑消除在结案环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促进了“潜在矛盾”的预防和化解,有利于达到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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