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志栋)“小案”连着民心、关乎民生。近日,武强县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小案不小办”,审结一起“小案”,为农民工老张“正名”,彻底解开了其心头多年的“愁怨”。
武强一家水泥厂负责人拿着老张签署的70张收货单将其诉至法院。水泥厂主张,多年前老张因为经营武强某处工地,陆续购买70多次混凝土,剩余的尾款拖延多年拒不支付。“我不欠他钱!我不是‘老赖’!”老张应诉后情绪非常激动,并积极抗辩其并非实际购买混凝土的老板,而是一普通工人。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我申请追加本案第三人,他就在法庭门口!”法庭上,老张激动地向法官申请:“第三人才是本案真正购买混凝土的老板。”“我是原告,我不同意追加!”水泥厂负责人在法庭上也毫不示弱。
庭审在双方激烈对峙的气氛下紧张有序地进行。双方围绕老张是工人还是老板这一庭审焦点使尽了浑身解数:老张签收的70份单据由原告水泥厂悉数提交,而项目真正的“老板”和众多工友被老张带至法庭。
审判团队对着众多证据抽丝剥茧。最终审理查明,老张几年前在武强县一处扬水站工地打工,该项目的负责人同时承揽了多处工程。勤勉可靠的老张慢慢成为该处扬水站的技术管理人。水泥送至工地,收货单基本由现场的工人签字,上面有老张几名工友的签名,但大多数还是老张的签字。时隔多年,老张所在项目的负责人早就因工程诉讼债务缠身,该水泥厂便将签单的老张起诉到了法庭。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水泥厂的诉讼请求,为老张正了名。
“第一天、第二天……第十五天。”老张细数着拿到法院判决的日子。“李法官,感谢您能给我们农民主持公道!”收到判决的老张迫不及待地给办案团队打去了电话:“七万多块钱啊!我打工多年的积蓄都因这个官司被冻结了。”
电话这头的办案人员聆听着老张颤抖的声音,也倾听着他多年来的压抑和苦楚。“老张,衷心希望你能走出这段阴影。另外告诉你两件事:一个是经过判后答疑,起诉你的水泥厂明确表示不上诉,判决已经正式生效;第二个是今天出具了解除保全的裁定,你的账户很快就会解冻。”办案人员耐心解释。
沉默了一会儿的老张缓缓道了声“感谢”,像是对这场诉讼结果的心安,更像是对这段压抑时光的释然。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