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8时许,乐亭县公安交警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民辅警驱车赶往经济开发区执勤,行至唐港高速7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货车车厢燃起大火,而该车驾驶人却浑然不知。
民警果断指挥,用警车喇叭通知着火车辆驾驶人赶紧靠边停车。驾驶人停车后望着车厢燃起的熊熊火焰,不知所措。由于车上没有灭火器,民辅警临时拦截了两辆过往的大货车,借用了灭火器,然后分工协作,奋不顾身跳上车厢紧急灭火。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快速救援,终于将大火扑灭。
钱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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