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鹏飞
4月3日15时,高速交警总队邯郸支队磁县大队辖区京港澳高速北京方向472公里处邺城收费站上道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一辆冀D车牌小轿车与一辆川A车牌小轿车发生碰撞,双方驾驶人对事故具体情况各执一词,一时无法进行责任认定。
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民警在固定好相关证据后,先行清撤现场,经过后期调取该路段路面监控以及两车行驶记录仪,这才还原了事故真相。
原来,冀D车牌小轿车驾驶人李某驾驶车辆从右侧邺城上道口驶入高速后,任性地连续变更三条车道,从上道口处径直驶向第二车道,全然不顾及周围滚滚的车流。在变道过程中,由于李某操作不当,这才造成冀D车牌小轿车与正在左侧第一车道正常行驶的川A车牌小轿车发生碰撞。最终认定,本次事故是由冀D车牌小轿车驾驶人李某连续变道引起的,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驶入或驶出高速公路,一定要谨慎观察周围通行环境,切勿连续变更车道,以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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